古名人二則 之 陳世美



智慧的天籟
古名人二則

()陳世美
    知曉宋史的讀者對上名應該熟悉,筆者再加上秦香蓮,則似耳熟能詳,最後,包黑子上殿,威武!則歷歷在目。
    宋代的人,既非皇親國戚,又無建立軍功的能力和機會,則富貴從何而來呢,似乎只有科舉一途。
    話說,有一位一切平凡的讀書人陳世美,思中舉而光宗耀祖,娶妻秦香蓮,先有一兒一女,寒窗苦讀,生涯清淡,差堪渡日,辛有賢妻在旁料理飲食,起居生活,並為知心勵志。
    終於俟到了大考,乃話別妻兒,進京趕考。
    因文章確實不俗出眾,三元及第高中狀元,蒙主考官召見,發現長相清俊,儀表出眾,因與宮中貴妃相熟,知有一女豆蒄年華,私下燃起月老之心,問:
    「陳狀元,文章出眾,儀表不凡,有妻兒否?」
    陳世美眼神一溜,答說:
    「小生年紀尚輕,往日全神備考,致無暇處理終身大事。」
    聞言,主考官悅而點頭,說:
    「老夫知現今鄭貴妃生有一女,甚是賢麗,君其有意,願為作媒。」
    陳世美立即下跪叩頭如禱:
    「尚望成全,思情如山!」
    不久後,與公主成婚,狀元成駙馬。
    但此時,令陳世美憂心之事來了,獲知素秦香蓮攜子女來京尋夫,長考之后,即下狼子狠心,買凶手殂殺妻子。
    凶手循線在小邸找到三人,見楚楚可憐,不似駙馬爺所言之「敲詐之徒」,相詢之下得知內情,惻隱之心,油然而生,告以:
    「敝人是尊夫,現駙馬爺陳世美,命來殂殺妳母子,以滅口的。」
    秦香蓮聞言,大驚失色,抱子女痛哭,殺手說:
    「陳太太放心,在下雖是殺手,但卻從不殺無辜被陷害之人,您現在似乎只有二條路可走,其一是趕快離京,隱名埋姓躲起來,第二是到開封府包大人處告狀。」
    因盤纏業已見底,逃跑也無以為生,只有前往開封府銘鼓一途。
    威武!在上座的包拯問明詳情,就一邊把秦香蓮留在府中,另一邊差人請陳駙馬到府一談。
    陳世美暗底想,秦香蓮應已一命鳴呼,不疑有他,乃隻身前往開封府,駙馬爺怕誰?!
    包公問「駙馬有妻子麼?」
    陳世美答曰:
    「妻室僅一,包大人應該知曉,即當今聖上之女。」
    包公肅然說:
    「確是如此麼?」
    陳世美答:
    「確是如此。」
    包公立即差下人從後廂喚名來一婦人,二小孩。
    秦香蓮與陳世美當下皆諤然無語,二孩童趨陳之前各叫一聲:
    「爸爸」
    相信這一幕,會讓許多有感情的人看到鼻酸,不想這駙馬爺立即從座上暴起,大聲吆喝說:
    「滾滾滾,誰是你們的爸爸!」
    二童吓得直哆嗦,秦香蓮面色如灰,包公當下大怒喝令收押,打入大牢。
    次日一早升堂,威武!包公端坐堂上命室史押上陳世美,包公命其跪下,陳世美不從,驚堂木拍下,命王朝,馬漢強壓其下跪。
    此時,門使到庭上喝告,鄭娘娘駕到,包公立即下座恭迎,備座,鄭貴妃面色恚重。
    再度升堂,驚堂木再响,陳世美依然口硬如故,堅決否認有妻、有子女,並否認有買凶手殂殺之說,包公立即命手下召凶手上堂,陳世美臉色頓時大變,那凶手從頭到尾敘說駙馬爺如何託買他殺害秦香蓮及二童,陳述歷歷在目,最後呈上陳駙馬支付的前金銀票乙張。
    手持銀票,問陳世美:
    「這張銀票是不你給的?」
    看到凶手和銀票,陳世美才開始吓儍了,但自己終是「駙馬爺」,丈母娘王妃又在庭上,這包黑子能拿我怎樣,繼續硬拗,堅不認罪,包公看在眼裡,火在心裡,大聲說:
    「龍頭鍘伺候。」
    陳世美這才慌了手腳,趕緊朝鄭貴妃跪禱!
    「丈母娘救我,救我!」
    那鄭貴妃才知,大誌不妙,包黑子是玩真的,立刻從座上站起來說:
    「大膽,誰敢鍘皇親國戚,我立刻秉明聖上,讓他身首異處,包黑子,你眼中還有皇上嗎?!」
    這時,包公令王朝馬漢從后廂推進一座下有四轎上置一黃色長方匾的,定晴一瞧,黃匾中書:
    「如朕親臨」
    眾人見此紛紛下跪,包公,鄭貴妃都不例外,跪畢行刑。
    這就是「包公鍘陳世美」的故事。
    從涉案的情理法來看,包公在一開始時並未想到要鍘陳世美,否則「私下」談幹什麼呢,筆者認為他的潛在意識希望,陳能「念舊情」把秦香蓮及孩子們先安置好,至少先把生活安頓下來,不想這傢伙竟:權勢薰心,反骨無情,不恤糟糠,還要斬殺妻子,硬拗到底,於是「我心如秤」的包公做了「痛苦的決定」。
  在現代來講,判人死刑多是「不得不」做的「痛苦決定」,不做,則可能更痛苦,或許更痛苦的不是法官自己,但是不是「長痛不如短痛」。
    筆者發現一件很有趣的事,絕大多數「反對死刑」的人(專家學者)他們的至親,譬如子女,父母,雁行等大都沒被「蹂躪」過,那麼這些人是什麼「專家」呢,閣下是「生死、法律」的專家嗎?到底是憑什麼「贊成或反對?
    做秀,打知名度嗎?抑「爽就好」。
    抑別人痛若自己爽?
    又,果如這種人做了「審判者,則他「她」們會是那一種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