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名人二則 之 (二) 包公這個人



    包公,又喚包拯,包青天,有的是官名,有的是真名,有的是尊名或法名。
    包公是安徽省,合肥縣人,有感於他的「公正不阿」,「懲奸無數」,死後葬於故鄉,後人為了紀念他,在故里建「包公祠」。
    本書讀者,會發現包公生前是個大黑臉,額頭上生有「月眉」,圖是筆者從網路上摘下來的。
  合肥鄉包公祠的古蹟文物,有一石碑,是按包公的長相和實際身材雕刻而成,身高約160公分,是個較矮小的人,從碑相看去,是個「白面書生」(見後圖)
    筆者研究過相法(並有著作若干本),後圖所示包公的相,額高鼻長,示有膽識,口如四字「言必信,行必果」,耳長有珠,貴而善終,據此,筆者採信「白面書生」之說:另外,此相屬於怪相(如王永慶是猴相)
    猶如許多歷史故事是半真半假(如三國演義),有關於包公的也不例外,如前「鍘陳世美」為張冠李戴,「打龍袍」為穿鑿附會,以最有名的「彈劾國丈張曉佐」共三次,卻是真人實史。
    良馬先須「伯樂」,無宋仁宗的賞識則無包公,包公生前有句言「貪者民之賊也」(貪官是民間的小偷),疑案在手,必定窮猛打,不管對方的身份地位。
    南宋距今已近千年,筆者未見第二位「包公」,尚未見此等「司法人」,大概聖賢「世不偶生」吧。
    在現下,只做到一點小賢的人,被人喚「X聖人」竟拈拈自喜,筆者建議前往合淝包公祠走走,看看什麼是聖人,當然還有讀一讀論語等四書五經,一睹孔聖人的「學識」,及「修為」。
    在現代的「司法界」,是既無伯樂,又無千里馬。大多是搞「法」做「官」混日子的。